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额度审批与调整 - 2024年10月及11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新亚百货)为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泗阳雨润)提供额度2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均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 - 2025年2月及3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将新亚百货的担保额度上调至54,780.00万元,将泗阳雨润的担保额度下调至13,355.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2] - 2025年10月及11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26年度担保额度,新亚百货额度为119,780.00万元,泗阳雨润额度为4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 [3] 最新担保进展 -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亚百货为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的36,0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泗阳雨润为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的36,000.00万元借款提供13,355.00万元担保,本次担保为续贷担保,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3][5] - 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新亚百货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01,000.00万元,泗阳雨润累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38,280.00万元,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且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 -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临时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170,015.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6% [7] -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69,960.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55.00万元 [7] -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为55.00万元,该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且发生于公司收购其股权之前 [7] 担保目的与性质 - 公司认为,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经营稳定 [6] - 本次担保为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为准 [5] - 被担保人中央商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