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43)发布公告,宣布其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涉及股份总数为27,851,8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63% [2][3][4][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详情 - 上市类型与数量:本次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流通总数为27,851,850股 [2][3] - 上市流通日期: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 [4][6] - 限售股类型与股东: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22年12月12日)起36个月,共涉及2名限售股股东 [5][18] 公司股本历史变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时股本结构: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上市后总股本为9,413.417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93.7425万股(占79.607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9.6749万股(占20.3930%) [5] - 202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3年,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前总股本94,134,174股,转增28,240,25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2,374,426股 [7] - 2023年股权激励授予:2023年7月,公司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9.13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22,374,426股增加至122,765,726股 [7] - 2024年股权激励终止与回购注销:2024年,公司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391,300股,总股本由122,765,726股减少至122,374,426股 [8] - 202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5年10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发行前总股本122,374,426股,新增6,406,376股,登记后总股本增至128,780,802股 [9] 限售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股东承诺概述: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2名限售股股东(皮亚斌、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 [9][13] - 延长锁定承诺:股东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9][13] - 董事/高管额外限制:股东皮亚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 闭环原则:股东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36个月内,其出资人权益转让需遵循“闭环原则”,仅允许向该合伙企业其他出资人或公司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 [13]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16] 其他相关情况 - 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16]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此事项无异议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