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索赔案启动

东方通财务造假及行政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认其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虚假记载源于2018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 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与利润[1]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 虚增利润5,222.79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1]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25% 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72%[1]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4.54% 虚增利润7,948.22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35%[1]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7.68% 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1] - 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被认定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东方通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5年12月2日再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1] - 该索赔案已多次提交立案 目前正等待法院安排 律师团队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1] - 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东方通股票 并在2025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目前仍可发起索赔[3] 海德股份涉嫌信披违规 - 海德股份于2025年11月28日晚公告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3]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 海德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启动[3] - 暂定在2025年11月29日前买入海德股份股票 并在2025年11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