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因康得新虚假陈述案被列为被告,涉赔偿41.39亿元
北京银行应诉公告要点解读 核心要点 各项费用:300万元 要求除康得新外所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规模 原告:胡菊玲等康得新股票投资者 被告:共40个主体,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分别为第29、30被告 主要被告为康得新及其关联方、相关责任人员 赔偿诉求 投资损失赔偿:41.39亿元(含投资差额、印花税、佣金) 诉讼基本情况 北京银行收到苏州中院应诉通知书,因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案被列为被告 案件编号:(2024)苏05民初1473号,尚未开庭审理 影响评估 银行表示并非第一责任主体 经初步评估,不会对正常经营及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