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下属子公司原董事长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下属子公司原董事长曹文龙二审刑事判决生效,其多项罪名成立,刑期及罚金有所调整,法院将对其追缴违法所得并发还公司[1][3] - 该刑事判决涉及对公司造成的财务损失,但具体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因追赃结果不确定而尚难准确判断[4] - 涉案子公司上实龙创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移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4][5] 关于曹文龙的刑事判决 - 一审判决结果:曹文龙犯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80万元及罚金人民币390万元[1] - 二审判决调整:上海高院二审维持了挪用资金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但将合同诈骗行为造成公司的损失数额认定为1.18亿余元,并据此将合同诈骗罪刑期调整为有期徒刑十二年,数罪并罚总刑期调整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罚没财产维持不变[3] - 财产追缴:一审和二审判决均裁定对曹文龙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即公司),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2][3]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现状 - 财务影响不确定性:基于对曹文龙的追赃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现阶段难以准确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最终影响[4] - 相关法律行动:公司此前已就曹文龙等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后续将继续跟进该仲裁案件[4] - 子公司状况:2024年末,上实龙创的破产清算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该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4] - 后续措施:公司将继续跟进刑事判决的执行及仲裁案件进展,积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