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1] -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1]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背景 - 公司股票因2024年9月1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于2024年9月1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凯撒文化”变更为“ST凯文”,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4][5]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6号) [7]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依据 - 公司已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企业会计准则,对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6]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 [6] - 自2024年12月4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12月5日),已满十二个月,符合申请撤销的时间条件 [7] - 公司逐条自查,确认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8]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与部分投资者索赔事项相关的诉讼材料,涉及金额为181.41万元,但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 [9] -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