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公司作为原告,就专利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1][3] - 被告为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涉案本诉请求总金额为56,852,397.26元人民币 [1] - 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协议、返还已支付的5000万元专利许可费定金、支付相关利息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 [4][6] 案件背景与事实 - 公司与被告于2021年11月及2022年1月签订了关于专利产品独家许可及共同研发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4] - 公司按约于2021年11月向被告支付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专利许可费定金 [4] - 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未出具专利授权文件、订立正式许可合同、提供技术资料及必要指导,导致公司无法实际使用涉案专利 [4] -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涉案专利投入生产需通过国家安全性评估并获得许可,但被告以技术材料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 诉讼进展与财务影响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12月6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1][3] - 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1] - 除本次重大诉讼外,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未达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事项,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