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6,278,999股,发行价格为33.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99,976.81元 [2] - 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3,000,094.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5,399,882.39元 [2]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签署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3] -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成都银行金河支行于2025年12月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 - 公司共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存放于成都银行金河支行 [4][5] - 账号1001300001332728,截至2025年11月28日余额为57,419,993.61元,专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 - 账号1001300001332895,截至2025年11月28日余额为148,895,983.43元,专门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5]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6]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及时提供 [6]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6] - 若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也需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提供支出清单 [7]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或保荐机构可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且保荐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