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多项违规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1] 具体违规事项 - 公司未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变更事项 [1] - 公司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1] - 公司未披露前十大股东中李宏与玄元科新4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致行动关系 [1] - 公司股东大会文件未记录审议经过及发言要点 [1] 监管措施与整改要求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3] - 深圳证监局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董事兼副总经理农颖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方文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与公司治理水平 [3] - 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全面梳理并完善内控薄弱环节 [3] - 公司需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4] 公司回应与后续影响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问题,将吸取教训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5] - 公司将全面梳理问题并积极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