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概况 -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列为被告之一,案件已由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受理,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1][3] - 原告四川弘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2778.38万元及自2024年4月1日起的逾期利息 [3][7][8] - 公司公告称,截至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1][3] 案件背景与各方关系 - 案件源于“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江安段)工程”项目,该项目最初为PPP模式,后变更为施工总承包模式 [4] - 原告最初与公司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后通过补充协议,合同权利责任义务转由公司承担 [4] - 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四川弘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告为公司、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4] 原告诉求与争议焦点 - 原告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主张其完成工程造价共计6469.366万元,扣除已支付工程款3740万元,尚余2778.38万元未支付 [5] -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公司及青岛交建支付2778.38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判令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判令公司及青岛交建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7][8] - 公司指出,项目尚未办理工程结算,双方对应付款项存在较大分歧,公司正积极沟通以期协商解决 [8] 公司披露与影响评估 - 公司披露本次诉讼事项,并确认截至公告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 - 公司强调,由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8] -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