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278,999股,发行价格为33.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99,976.81元 [1] - 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3,000,094.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5,399,882.39元 [1] -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完成验资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管理 -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7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12月5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2] - 公司已根据规定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1] -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 - 公司开设了两个专项账户,分别用于不同募投项目 [4] - 账号1001300001332728,截至2025年11月28日余额57,419,993.61元,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 - 账号1001300001332895,截至2025年11月28日余额148,895,983.43元,仅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4]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5]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并提供 [5]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5]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也需以邮件方式通知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或保荐机构可要求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