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下属子公司原董事长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案件判决结果 - 公司原下属子公司上实龙创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文龙,因涉及与上实龙创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生效判决 [1] - 曹文龙被判决犯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四项罪名 [1] - 二审判决决定对曹文龙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三百九十万元 [2] 具体罪行与量刑 - 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二审认定该行为造成公司损失数额为1.18亿余元 [2] - 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1]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 [1] -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八十万元 [1] - 一审法院关于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的判决内容在二审中维持不变 [2] 对公司的财务与运营影响 - 基于对曹文龙的追赃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现阶段难以准确判断该判决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3] - 公司此前已对曹文龙等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后续将继续跟进相关工作 [3] - 2024年末,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上实龙创的破产清算申请,上实龙创在移交管理人后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 - 公司后续将继续跟进二审刑事判决的执行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公司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