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同仁堂”?消费者避坑要注意这些
核心观点 - 北京同仁堂集团面临品牌商标管理问题,其下属公司使用自有商标但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生产销售产品,可能误导消费者并引发品牌价值与责任风险 [2][3][4] 商标使用与授权现状 - 互联网电商平台存在多个“北京同仁堂”相关商标,例如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的“内廷上用”和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的“朕皇”商标 [2] - 北京同仁堂集团在2024年8月声明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或字号进行招商加盟活动,并强调“同仁堂双龙商标”为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2] - 下属公司提供的产品主要为宣称“药食同源”的饮品,如“茉莉花陈皮茯苓丁香茶”、“降脂茶”等,而持有“双龙标”的集团才能生产药品 [2] 法律分析与潜在风险 - 法律专家指出,下属公司在产品包装显著位置使用公司全称,但其中“北京同仁堂”字体的突出使用构成商标性使用,可能误导消费者 [3] - 作为上级公司,北京同仁堂集团不可能不知晓下属公司对“北京同仁堂”字样的使用方式,这种使用虽可解释为公司名称权,但从消费者认知角度仍是在利用主品牌商标 [3] - 若使用“内廷上用”、“朕皇”等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北京同仁堂公司实际也负有一定责任 [3] 消费者影响与品牌管理矛盾 - 消费者若信赖“北京同仁堂”商标,需在购买前仔细查看产品包装,选择母公司出品的产品,否则可能买到下级公司授权的“贴牌产品” [4] - 该商标事件的本质是母公司在维护品牌核心价值与母子公司利益分配之间存在矛盾 [4] - 当前授权方案的前提是下级公司产品不出现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否则平衡将被打破,母公司可能不得不限制下级公司在包装上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