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中华老字号!一批梅林榨菜肉丝罐头残留兽药超标被港澳通报

事件概述 - 一批“梅林牌”榨菜肉丝罐头因残留兽药磺胺二甲嘧啶超标,被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 [1][2] - 澳门市政署于12月5日公告,在入口检验检疫中检出该批次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产品经香港分拆至澳门,未流入市面 [1][2] - 香港食环署于12月7日跟进事件,涉事经销商已按指示停售、下架并回收受影响批次产品 [1][3] 产品与检测详情 - 涉事产品为“梅林牌”榨菜肉丝罐头,净重240克,保质期至2028年4月7日,加工厂编号为5000/01011 [2] - 样本检出磺胺二甲嘧啶含量为204μg/kg [2] - 该含量超出澳门《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也超出中国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总量100μg/kg的限量标准 [2] - 澳门市政署发布的图片显示,产品由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品 [2] 品牌归属与公司回应 - “梅林”为中华老字号品牌,目前由光明肉业和中粮集团分别运营 [1][6] - 光明肉业运营“上海梅林”品牌,中粮集团运营“中粮梅林”品牌 [6] - 光明肉业回应称,涉事产品非其旗下上海梅林产品,属于中粮梅林 [1][6] - 中粮梅林客服表示将把此事反馈给负责港澳市场的同事,截至发稿未获更多回应 [1][6] - 光明肉业解释,历史上因出口资质问题授权中粮集团使用“梅林”品牌进行罐头出口,后未完全收回品牌,形成两家公司共营的局面 [6] 公司背景信息 - 光明肉业隶属于光明食品集团,旗下拥有多个中华老字号品牌 [7] - 光明肉业于2024年6月将证券简称从“上海梅林”更改为“光明肉业” [7] - 根据2025年中期财报,光明肉业旗下的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上半年营收达1.91亿元,净利润为1492.5万元 [7] - 中粮集团是中国罐头出口业务的开拓者,“梅林”商标在内的罐头品牌由其统一对外出口使用,并于2010年开始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6] 监管行动与健康评估 - 澳门市政署已暂缓涉事产品的进口申请,并通报香港有关部门,呼吁业界及市民停止出售及食用 [3] - 香港食环署确认涉事经销商为昌晖有限公司,并已指令其停售、下架和回收产品 [3] - 两地监管部门均评估,按检出含量,偶尔进食不会对健康构成不良影响,但长期食用可能造成人体过敏反应和泌尿系统损害 [3] - 香港食环署表示会继续跟进事件并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在继续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