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收到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恒星科技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2] - 监管决定于2025年12月6日由公司公告 [1][2] 公司治理与内控违规 - 2022至2024年度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审议 [1][2] - 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未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对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1][2] - 2022至2023年期间部分内幕信息事项未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存在重大遗漏 [1][2] 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在建工程延迟转固 [1][2] - 费用入账不及时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2] 公司业务与行业概况 - 公司拥有位于河南、内蒙及广西的4个实体制造基地 [1][2] - 主要产品包括钢帘线、钢绞线、胶管钢丝、金刚线、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 [1][2] - 产品应用于汽车轮胎、橡胶软管、电力电缆、架空电力线、高速铁路、港口、光伏太阳能用硅晶片切割等行业 [1][2] - 公司业务隶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领域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