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证监会批复同意注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610072015亿元 [1]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1]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用于管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 - 为规范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与中国农业银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开设的专项账户账号为10615101040258108,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 - 保荐机构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王哲、蒋益飞)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并提供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 - 若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也需同步通知并提供支出清单 [4] - 若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或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需及时向上交所书面报告 [5] 与兴业银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开设的专项账户账号为406080100100220361,该账户资金用途与农行账户一致,仅用于“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 - 保荐机构的监督权限、对账单要求、大额支取通知机制(阈值同为5000万元及募集资金净额的20%)与农行协议内容一致 [7][8] - 协议同样包含保荐代表人(王哲、蒋益飞)的查询权、银行违约可终止协议的条款,以及保荐机构向上交所的报告义务 [8][9] 公司资本开支与项目信息 - 本次新增专项账户所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明确指定用于“年产35GW直拉单晶项目”,表明公司正在推进该大型产能建设项目 [2][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