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25,20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理财、大额存单、私募基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民生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6个月、12个月; 5.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 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