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被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 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 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 两名保荐代表人各被罚150万元 [1] - 鸿达兴业在2019年发行总额24.27亿元的可转债后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达16.91亿元 占募集资金比重接近70% 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2] - 鸿达兴业因系列债务危机已于2024年3月退市 其可转债亦强制退市 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于2025年4月被裁定破产 总资产99.64亿元 负债高达338.45亿元 严重资不抵债 [3] 处罚分析 - 监管对一创投行的处罚采用了“机构+个人双罚”与“没一罚三”的顶格处罚标准 针对的是持续督导阶段的失职 纠正“重发行、轻督导”的行业积弊 [7] - 此次千万元级别的罚款在可转债保荐案例中较为罕见 对比其他券商在类似项目中的违规 多仅收到警示函或监管谈话 未涉及资金处罚 [6] - 处罚体现了“申报即担责”和“退市不免责”的政策背景 即使发行人已退市一年多 监管仍对中介机构回溯追责 [7] 公司影响与现状 - 第一创业公告称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 2025年三季报显示 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 归母净利润7.71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24.32%和20.21% 其中投行业务收入1.97亿元 同比增长15.13% 占总收入6.60% [7] - 一创投行2025年前三季度债券承销规模299.98亿元 行业排名第27名 截至2025年9月末 有北交所IPO在审项目2单 [8] 行业与法律视角 - 法律人士分析 可转债投资者可因发行人虚假陈述向保荐机构索赔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 - 行业人士指出 受行政处罚影响 一创投行后续新增项目恐受影响 修复行业信任需靠长期合规项目与严格质控来实现 [9] - 根据现行规定 原则上不再因保荐机构单个项目被调查而“连坐”中止其他项目 除非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9] 后续进展 - 鸿达兴业发行的“鸿达退债”将于2025年12月16日到期 目前仍有剩余债券3.37亿元未兑付 公司已公告预计无法按期兑付本息 [4] - 第一创业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就部分债券本息对鸿达兴业提起仲裁并获胜 裁决鸿达兴业支付本金2391.29万元及利息等费用 但截至目前鸿达兴业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4][5]
一创投行因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被罚,“零容忍”强监管信号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