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300344)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公司财务造假与监管处罚 - 立方数科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3] - 公司2021年与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91% [2][3]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 [2][3] -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即营业收入连续两年虚假记载且金额合计超5亿元,并超过两年营收合计的50% [2][3] - 公司股票可能因此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3]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8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 [1][2]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2] 索赔资格与时效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立方数科股票,并在2025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