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中期分红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并由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 [1] -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8,635,987,294.00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1,799,364.70元(含税) [1]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 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1] 差异化税收安排 - 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0.05元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税后每股0.045元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税后每股0.04元 [2][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5元 [3] -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4] - 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 其所得税自行缴纳 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为0.05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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