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胜诉的公告

诉讼案件核心判决结果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5][6] - 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的核心内容 即判处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30.29亿元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4] - 一审及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均由被告方共同或单独负担 其中一审案件受理费为1518.69万元 司法鉴定费为265.07万元 财产保全费为0.5万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518.69万元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本案为其他合同纠纷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后续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3] - 被告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曾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但因中华映管(百慕大)未按时交纳上诉费 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4100.30万元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 [6] 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终审胜诉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6] - 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2][6] - 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积极主张权利 并持续关注判决执行的后续进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