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30.29亿元诉讼终审胜诉,三被告需连带支付业绩补偿款

诉讼案件终审判决 - 华映科技与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中华映管的合同纠纷案件迎来终审判决,公司胜诉 [3] - 终审判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4)最高法民终86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 -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已具备法律效力 [4] 判决支付内容 - 三被告需连带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 [3] - 三被告需共同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518.69万元、司法鉴定费265.07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784.26万元 [4] - 二审案件受理费1518.69万元由大同公司单独负担 [4] 案件历史与进展 - 案件最早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受理 [3] - 一审判决华映百慕大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亿元,大同公司、中华映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 一审后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提起上诉,但华映百慕大因未按时交纳上诉费被最高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4] - 终审判决于2025年12月12日送达公司 [4]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终审胜诉预计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