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司融资与现金流管理 -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盘活资产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2][4] - 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在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4][8] - 单笔保理合同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理融资费率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2][4][9] 公司董事会决议与授权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4][15] -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10亿元额度内,负责办理具体保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 [4][11] - 本次保理业务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5][23] 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 -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9.79亿元人民币 [17] - 发行价格为每股13.30元,共计发行150,375,939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0.00亿元人民币 [17] - 公司新增“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茶园路3号厂房”作为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15][16][20] 募投项目具体安排 - 新增实施地点旨在提升项目的专业化、智能化和高端化建设水平,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15][16][21] - 涉及的具体募投项目为“航空电气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和“磁悬浮轴承高速电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1] - 此次新增地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