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全部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普公主持 [2] - 会议审议并通过两项提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6][7] - 审议通过的第一项提案为《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该提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4][5] - 审议通过的第二项提案为《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案》 [6] 股东会召开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31日15点00分在甘肃省白银市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10]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9:15至15:00 [10] -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16]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4:30至15:00,登记地点与会议地点相同 [20][21]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 - 变更主要原因为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选结果与推荐 [27][39] - 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双方均已知悉且无异议 [27][40]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澄宇已连续服务2年,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8] 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 [29][30] - 该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83,747.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 [29] - 2024年度,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家,审计收费总额2,645.0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9] - 该所注册会计师4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29][30] - 该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近三年涉及一起民事诉讼并已完成赔付 [31] 审计项目与收费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刘志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鱼海波,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刘志坚 [33] - 上述项目人员近三年执业行为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 [34]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5] -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为356.10万元(含税),较2024年度减少59.85万元,降幅为14.39% [36]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