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被上海市消保委检测出磷脂含量为0,涉嫌造假[1] - 该产品由北京同仁堂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实际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属于贴牌模式[3] - 生产商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产品包装按照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的要求制作[3][4] 涉事方回应与行动 - 同仁堂健康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3][5] - 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上海市消保委约谈时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5] - 上海市消保委敦促四川健康药业立即自查、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道歉、与生产商一起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赔偿[5] 北京同仁堂的品牌与管理问题 - 北京同仁堂是“同仁堂”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但近年来多次因贴牌乱象陷入信任危机[3] - 此次事件源于旗下公司通过自有商标授权第三方生产,但包装突出“北京同仁堂”字样,造成品牌混淆[7] - 北京同仁堂最近5年以平均每年至少1条的频率发布“严正声明”,试图与未经授权的贴牌行为划清界限,但未能遏制乱象反复出现[7] - 2018年,北京同仁堂旗下子公司曾因回收过期蜂蜜用于生产被罚,暴露出委托加工业务中的质量管控漏洞[7] 生产商哈博药业的问题 - 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宣称的“南极磷虾油”,导致产品磷脂含量为0,与标注的43%严重不符[4][9] - 哈博药业近3年以被告身份卷入5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其中2023年汤臣倍健先后三次将其告上法庭[9] - 在2024年的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中,哈博药业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30万元[9] - 哈博药业近3年已有5次行政处罚,涉及未按规定销售食品、广告引证内容违规等问题[10] 行业专家观点与建议 - 专家指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含有磷脂成分,涉事产品磷脂含量为0表明其生产环节完全背离宣传标准[4][9] - 专家认为,北京同仁堂的声明及下级公司的推责表态,加深了外界对其“甩锅”的质疑,从法律和品牌责任看集团难以完全脱责[6] - 破局建议包括:厘清品牌架构,划定授权边界,严格限定核心“双龙商标”的使用范围[8] - 建议搭建全链条品控与溯源体系,对贴牌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和飞行检查机制,并建立集团对下属企业贴牌业务的连带责任机制[8] - 建议哈博药业等生产商建立全流程生产合规体系,包括原料采购审核、标准化生产流程,并建立合规追溯与问责机制[10]
南极磷虾油造假风波:同仁堂贴牌模式再陷信任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