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4] - 会议由董事长刘铁祥先生主持,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无否决议案,所有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2] 股东会出席与列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未在提供内容中详细披露 [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其中7人列席会议,董事崔晓峰、肖鹏因公务未能列席 [3] - 公司董事会秘书肖烽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3]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审议结果 -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审议通过 [4] -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该议案包含10个子议案(2.01至2.10),均获通过 [4][5][6] - 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议案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A股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议案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议案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通过 [7] - 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 [7] 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 第1、7、8、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7] - 第2、3、4、5、6、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这些议案已获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三分之二通过 [7]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毕玉梅、朱冰倩律师见证 [7]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