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朗进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6日晚间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敬茂曾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3] 违规事实详情 - 违规行为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时间跨度为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2][4] - 资金占用方为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通过朗进科技及其多家子公司直接或经第三方发生[2][4] - 累计发生资金占用额为41,520.63万元[2][5] -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0.28%[2][5]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2][5] - 截至2025年8月,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资金的本息[2][5] 信息披露违规 - 对于2024年上半年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5] - 对于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2][5]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5] 公司承诺与后续行为 - 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提及了当年的资金占用行为,并承诺组织全体董监高学习规定,提高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3][5] - 然而,在2024年年报发布后,公司再次出现了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3][5] 投资者索赔 - 据律师表示,朗进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3][6]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于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8月2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8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朗进科技的亏损投资者[3][6]
朗进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