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豫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豫光转债赎回实施关键时间与条款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14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95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74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5]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15日,自2025年12月16日起可转债停止交易 [6][15]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18日,赎回登记日同为2025年12月18日 [3][8]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9日,可转债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6][16] 赎回价格与投资者选择 - 赎回价格为每张100.1060元,其中包含当期应计利息0.1060元 [9] - 投资者可选择在最后转股日前按5.95元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否则将被强制赎回 [4] - 赎回价格与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5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181.919元/张存在巨大差异,未及时转股可能导致较大投资损失 [17] 可转债转股情况与股本影响 - 截至2025年12月15日,累计已有6.89183亿元“豫光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115,826,744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2% [20][22] - 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081.7万元,占发行总量7.1亿元的2.93% [20][22] - 自2025年2月16日开始转股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总股本因转股增加了115,826,744股 [23][24] 可转债发行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发行7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7.1亿元,存续期6年 [21] - 可转债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自2025年2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21] - 初始转股价为6.17元/股,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5.95元/股,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