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 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 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1、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本次权益变动为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