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司重整程序关键进展 -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旅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大庸古城)的重整计划已获得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程序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9][10][11][13][14] -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认为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程序合法、方案可行,能有效维护相关主体权益 [13][14] 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 张旅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 [3]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6家债权人全部同意,同意债权金额为163,268,000.83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 [4][5] - 普通债权组:15家债权人全部同意,同意债权金额为134,750,699.11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 [6] - 大庸古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同样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 [20]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8家债权人全部同意,同意债权金额为532,083,965.65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 [21] - 普通债权组:47家债权人全部同意,同意债权金额为1,030,553,860.80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00% [22] - 张旅集团及大庸古城的《重整计划(草案)》均获得债权人会议100%表决通过 [6][22] 重整事件时间线 - 2024年9月11日,大庸古城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19] - 2025年11月3日,张旅集团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 [2] - 2025年12月15日,张旅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大庸古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并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20] - 2025年12月16日,法院裁定批准张旅集团及大庸古城的重整计划 [10][11] 重整计划执行与潜在影响 - 法院裁定批准后,公司及大庸古城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及子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 [15] - 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提升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并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