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收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邢雅江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 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近日,金花股份(600080)发布公告称,董事长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 审,邢雅江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董事长,未及时将前述事项报告 金花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4日,金花股份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