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规事实与行政处罚 - 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在2020年至2022年间,通过向供应商北京雄特牧业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的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04,797.5万元 [1][4] -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北京雄特预付购牛款176,898万元,但该预付款与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口肉牛情况不符,资金支付与回流的时间、金额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高度一致,有悖商业逻辑 [1][4] - 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 [2][5] 资金占用具体数据 - 2020年度,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000万元,占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92% [2][5] - 2021年上半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24,000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3.64% [2][5]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49,550万元,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 [2][5] - 2022年上半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8.36% [2][5]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19% [2][5] 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5年12月多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且此前已有案件获得立案 [1][3][4][6] - 该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立案并接受委托 [1][4]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买入鹏都农牧股票,并在2024年8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6]
鹏都农牧(002505)投资者索赔案近期多次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