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药品反垄断专项行动总结 - 专项行动三年来共查处药品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2件,罚没款合计超过24亿元 [1] - 专项行动坚持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 执法原则与特点 - 坚持“快查速办”,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键药品 [1] - 例如在上海信谊联合公司垄断案中,迅速组织执法人员850多人次,调查10省市上下游企业40余家,快速查办 [1] - 坚持“严处重罚”,查处的12起案件均从重处罚,平均处罚幅度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5%,平均罚没金额超过两亿元 [2] - 在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垄断案中对相关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的顶格处罚 [2] - 在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等案件中,对组织者顶格处罚500万元,并对5名负有责任的个人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60万元,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三重惩戒 [2] - 坚持“以案促治”,今年制定出台《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药品联合涨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认定规则 [2] - 坚持“协同作战”,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药监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等方面的联动 [2] 具体案件与罚没金额 - 上药生化案罚没12.19亿元 [1] - 津药药业案罚没3.62亿元 [1] - 上海信谊联合案罚没2.23亿元 [1] 执法成效与影响 - 通过查办垄断案件,推动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降幅最高达95% [1] - 具体案例中,治疗感染的药品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降价95.8% [3] - 治疗重症肌无力的药品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降价58.6% [3] - 执法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 [1] - 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1] - 强化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发挥重大典型垄断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 [2] - 将执法成效及时传递到消费终端 [2] 未来监管方向 - 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把药品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3] - 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着力查办重大典型垄断案件 [3] - 目标是有力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3]
药品领域反垄断罚没款合计超24亿元,涉案药品降价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