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心广告语争议与法律纠纷 - 公牛集团长期使用“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作为宣传语,该广告语下方有时会以小字注明数据来源、统计范围及定义,即“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公牛产品(电连接、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的家庭”[1][4][5] - 竞争对手中山市家的电器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公牛集团的该宣传语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责”的误导性宣传,相关视频数量近300条,转发和评论量均达上万条[7][8] - 公牛集团认为家的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损害其商业信誉,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为420万元,案件目前正处于审理阶段[8][10][11] 涉事双方立场与回应 - 公牛集团在《律师函》中要求家的公司删除视频、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损失,公司强调其经营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将合法合规作为核心准则[8][11] - 家的公司在回函中质疑公牛集团广告用语的合规性,认为其在跨品类场景中未明确限定数据适用范围,易导致消费者对市场占有率产生误解,不符合《广告法》规定,家的公司表示其产品对比遵循“同品类、同规格、同场景”原则,并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10] 公司近期经营与市场表现 - 公牛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1.98亿元,同比下降3.22%,归母净利润为29.79亿元,同比下降8.72%[12] -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连接业务和智能电工照明业务,长期贡献90%以上的营收[12] - 截至12月17日收盘,公牛集团股价报42.63元,年内跌幅超过12%,总市值为771亿元[12][13] 行业监管动态与舆论关注 -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宣传现象近期引发舆论关注,被指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伤害商家信誉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15] - 市场监管总局已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广告引证内容,并对“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是否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作出回应,以遏制“萝卜坑式引证”和“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行为[15][16][18]
“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遭同行吐槽:“大字吹牛,小字免责”!公牛集团:广告语没毛病,诋毁我们,起诉索赔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