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81,451,6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亿元(约45.00亿元)[2] - 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41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94956134亿元(约44.97亿元)[2] -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5日由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 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背景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3] - 募投项目“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需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新专户并签署六方监管协议[3] 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新专户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账号为11050186360009158805,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5] - 该专户专项用于“扩建3000吨/年CTFE和10000吨/年R113a联产项目”,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为55,234,120.39元[5] - 协议签署方包括:昊华科技(甲方一)、中化蓝天集团(甲方二)、中化蓝天集团贸易(甲方三)、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甲方四)、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乙方)、中信证券(丙方)[4] - 丙方(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6] - 乙方(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和丙方提供账户对账单[7] - 若专户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甲方及乙方需在付款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7] - 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10]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