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 公司于2021年10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4万元人民币 [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27,995.91万元,尚未使用的结余资金为10,875.1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89% [11]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3][4]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因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部分作用于公司整体运营的项目(如深圳总部建设、业务能力提升等)无法独立衡量 [5][7] - 公司曾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从2021年的不超过137,871.04万元逐步降至2024年的不超过28,000.00万元 [9][10][11] 前次募投项目具体进展 -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总体建筑施工并投入使用,累计投入27,389.92万元,投资进度为90.31%,剩余款项待工程结算后支付 [13][14] - 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22,961.5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99.75%,结余资金57.05万元待后续变更用途 [14] - 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已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投资8,311.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65.34% [14] - 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期限已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投资3,558.3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88.95% [14] - 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超出承诺部分主要来自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4] 超募资金已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4,750.00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8,424.48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672.76万元) [14] 收购资产南京城交院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以9,936.3497万元人民币收购了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交院)61.4759%的股权 [8] - 南京城交院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已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29.15万元和1,509.50万元,均超过承诺数 [9] - 南京城交院2024年业绩承诺未完成,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52万元,未达到1,800万元的承诺数 [9] - 2022年至2024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为3,091.17万元,占三年承诺净利润总额的67.20%,根据约定需进行业绩补偿,金额为2,000.70万元人民币 [9]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人民币 [15] - 募集资金拟用于四个项目:1) “面向全域智能体协同的交通行业大模型与生态应用” 2) “低空、自动驾驶等具身智能交通设备及装备研发与规模化应用” 3) “全球化业务拓展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 -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26][30]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5] 本次再融资的背景与战略目的 - 行业与政策背景:国家将数字经济与“交通强国”上升为核心战略,生成式AI、具身智能及低空经济被列为重点发展方向 [16] 政策明确到2027年人工智能与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智能体应用普及率超70%,并推出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技术架构 [17] - 技术升级需求:智慧交通行业正从传统信息化向“数据驱动、大模型核心、具身赋能”的认知智能阶段跨越,市场对交通大模型、低空智能设备等高端产品需求呈爆发式增长 [18] - 公司战略转型:公司正处于“科技化、平台化、国际化”战略升级关键期,旨在从解决方案提供商向新一代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产品提供商转型 [18] 计划将深圳的超大城市交通治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化AI大模型与智能装备,实现从“深圳服务”到“全球产品”的战略跃迁 [19] - 具体发行目的:1) 提升技术壁垒:升级交通行业大模型平台,打造覆盖多场景的平台产品体系 [20] 2) 攻克硬核科技:研发低空融合通感导算一体芯片模组、OS及系列具身智能装备,向产品型科技公司转型 [21][22] 3) 全球市场拓展:设立北京、华东、南方及国际四大区域总部,构建海外交付与服务体系,实现从“技术输出”到“产品输出” [22] 4) 补充营运资金: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达13.30亿元,业务扩张导致运营资金需求日益增长 [23] 公司治理与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54][55] - 公司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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