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争议与法律纠纷 - 公牛集团使用“10户中国家庭,7户用公牛”广告语引发同行质疑[1] - 广东中山家的电器有限公司质疑该广告语存在“大字吹牛,小字免责”的误导行为[1] - 公牛集团以商业诋毁为由起诉家的公司并索赔420万元人民币[1] 广告语存在的逻辑问题 - 时态定义矛盾:“用”与“用过”概念混淆,广告语“大字”暗示当下时态,但“小字”备注扩展为“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1] - 存量数据叠加:将“曾经使用过”的存量用户纳入统计,违背了以当期销售为核心的市场占有率传统定义[2] - 品类范围模糊:广告语指向全品类产品,但公司业务覆盖电连接、智能照明、新能源等多个领域,不同品类市场表现差异显著[2] - 第三方数据可信度存疑:广告数据声称来自第三方机构,但插座类产品缺乏权威统计渠道,依赖抽样调查存在误差和样本科学性问题[3] 公司业务与市场表现 - 公牛集团经营超过30年,累积用户庞大[2] - 公司业务已覆盖电连接、智能照明、新能源等多个领域[2] - 其新能源产品2024年营收为7.77亿元人民币,占总营收比例不足5%[2] 行业监管与市场环境 -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引证内容需明确适用范围,未公开依据的数据不能作为事实依据[3] - 监管意见稿特别提到“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问题,认为此类行为易误导消费者并加剧行业“内卷”[3] - 市场认知在升级,广告语面临同行、消费者和法律法规的更严格审视[3] 评论观点与建议 - “10户家庭7户用”的表述体现了企业的“市占率焦虑”[3] - 在存量用户占主导的市场,公司更应聚焦为老用户服务,依靠产品品质和匹配的价格[4] - 建议公司将注意力放回产品力上,“守护70%家庭的用电安全”才是根本[4]
每经热评 |“10户家庭7户用公牛”,真牛还是吹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