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HK)附属转让79.92%财产份额 涉资13.37亿元
核心交易概述 - 新特能源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内蒙古能源,将其持有的另一非全资附属公司新疆风至新能源发电合伙企业79.92%的财产份额,转让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 此次转让对应认缴金额为人民币13.37亿元 [1] - 交易旨在配合公司设立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 交易目的与预期影响 - 发行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旨在优化集团的资产负债结构 [1] - 此举有助于盘活集团的存量资产并提升资产周转效率 [1] - 计划将拓宽集团的融资渠道,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保障集团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