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因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等,广东证监局对第二大股东出具警示函

监管措施 - 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监管措施原因为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及未及时披露 [1] - 监管决定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减持行为 - 2025年11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40万股 权益变动比例为1.35% 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 [1] - 2025年11月11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405万股 权益变动比例为0.38% 持股比例降至9%以下 [1] - 上述两次权益变动均未及时报告并公告 也未在权益变动时停止卖出股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