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2.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2020年运达科技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四川汇友)存在未承担货物控制 权的贸易业务以总额法确认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 订)》(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第五条相关规定。二是固定资产减值不充分。2021-2023年公司对四 川汇友部分开发支出转结固定资产,相关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但截至2023年度仍未计提减值,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五款相关规定。三是商誉减值测试依据不充分。2022年运 达科技子公司北京运达华开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临近业绩承诺,且下一年度实际已签订合同与预测情况 出现较大偏差,存在商誉减值迹象,但公司并未在当期聘请第三方及时开展商誉减值测试。该情形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四是人工成本 与研发费用归集不合理。公司长期沿用以部门为单位人力支出核算,对于单个项目人力成本直接纳入研 发、销售或者制造费用,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第2-8条规定。五是冲销预计负债 会计处理错误。2018-2020年四川汇友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