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38,800股,占公 司总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