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福能”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股票交易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根据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涉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股票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1天[1] - 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 股票简称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股票代码不变[1] -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