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第三方配合造假 福能东方或迎650万罚单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12月19日晚,福能东方(300173.SZ)披露,公司子公司涉嫌串通第三方实施财务造假,致使公司2020 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650万元罚款。 业内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处理造假公司的同时,也应严肃追究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 第三方的法律责任,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提升财务造假违法成本。 实际上,证监部门已在今年10月落地了首个对造假方和配合造假第三方进行同步处罚的案例。此外,在 防控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方面,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也在不断推进中。 公告显示,福能东方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日期是2024年12月6日。 "这是又一起典型的第三方配合造假案例。"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对记者直言。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福能东方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福能东方在公告中表示,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福能东方称,公司已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大宇精雕100%股权出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大宇精雕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