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 [2][3]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5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13] - 回购股份的用途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股份后三年内未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依法注销 [3][12] 回购方案实施安排 - 回购方案自2025年12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6][9] -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复牌后顺延实施 [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4][15][16] 回购资金来源与财务影响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8.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51亿元,流动资产41.46亿元 [15] - 按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测算,该金额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3.44%、5.63%和4.82% [15] 回购目的与预期影响 - 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旨在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 [8] -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15]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长期健康发展 [15] 回购方案执行与授权 -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设立回购账户、择机回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 [18][19] - 若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或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则回购期限可能提前届满 [10] - 公司不得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期间回购股份 [11]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