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与公司声明 - 针对南极磷虾油产品事件,公司发布声明,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依法依规赔偿消费者,并追究相关方商标侵权等责任 [1] - 公司已对涉事产品开展核查,并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 公司同步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1] 事件起因与产品问题 -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经检测磷脂含量为0,并约谈了生产企业哈博药业和经销商四川健康 [2] - 公司声明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2] - 上海市消保委对公司声明表示认同,期望公司以此为契机推进品牌长效维护和增信机制 [2] 涉事主体关系与历史问题 -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注册资本为1.30亿元 [6] - 该公司品牌授权已于2021年11月30日到期,未予续授权,但到期后仍在产品包装、店铺宣传上继续违规使用“同仁堂”字号和品牌标识,并存在未经审批线上开设店铺、违规贴牌生产行为 [7] - 自2023年起至今,健康药业共投诉四川健康线下违规店铺40余家,涉及其线上违规产品的投诉超5000条 [7] 公司采取的措施与进展 - 公司已起诉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及相关销售方,涉嫌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目前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4] - 集团公司已成立工作专班,敦促四川健康整改,持续监控、打击其生产渠道和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并要求其立即开展产品下架及召回工作 [7] - 公司正在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并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开展清理与维权工作 [11] 品牌管理与授权政策 - 公司严禁在非公司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任何同仁堂元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定制、出品、专卖、专用、研制、监制、授权等标识 [8] - 公司明确规定同仁堂体系内禁止贴牌生产销售,并整顿未经集团审批而违规使用同仁堂商标、字号以及违规开展产品生产、销售等行为 [8] - 基于此次事件教训,公司已开始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9] 官方授权渠道与打假维权 - 消费者可到同仁堂集团官方网站“网上商城”页面检索查验官方授权店铺白名单,截至发稿时,官方授权店铺共有57家 [10] - 公司通过向线上平台投诉、诉讼等措施开展清理与维权工作,截至2025年11月底,在多个电商平台累计投诉贴牌违规产品链接2万余件 [11] - 对于投诉效果不理想、性质较为恶劣的侵权行为,公司通过民事诉讼、刑事追诉等手段继续维权,年均案件量在50个左右 [11]
南极磷虾油事件后,同仁堂回应五大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