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董事长未及时披露取保候审 被罚350万元
12月16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80.SH,简称"金花股份")发布公告称,董事长邢雅江因未及时披露个人被取保候审事项,收到陕西证监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邢雅江于2024年4月23日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因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其涉案嫌疑,于同年7月26日被解除该措施。作 为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未及时将上述事项报告金花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4日金花股份才对外披露相关信息。陕西证监局指出,其 行为违反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邢雅江在听证中提出"无法确认自身法律状态""处罚过重"等申辩理由,但监管部门认为缺乏事实和证据支撑, 未予采纳。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以来邢雅江已多次涉及监管违规,曾因金花股份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被上交所通报批评,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金花股份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百余个品种,产品分 为骨科类、免疫类、儿童类和普药类等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