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国际仲裁胜诉 驳回1472万欧元索赔并获赔119.5万欧元

仲裁案件胜诉结果 - 公司在与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公司的国际仲裁案中胜诉,丹麦仲裁院驳回了对方提出的1472.06万欧元索赔请求 [1] - 仲裁庭裁定对方需向公司支付法律代理及专家协助费用共计119.51万欧元,并承担其他相关仲裁费用 [1]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 仲裁源于双方2021年底签署的“主采购协议”及“量价协议”履行纠纷 [2] - 对方主张公司未完成生产件批准程序导致供货延迟,要求赔偿1472.06万欧元及相关费用 [2] - 公司抗辩理由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构成不可抗力,且对方下达的订单型号与协议约定不符,合同变更未达成一致 [2] 仲裁过程与关键节点 - 仲裁程序自2024年2月启动,申请人向丹麦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 [3] -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仲裁通知,仲裁庭于2024年8月28日正式成立 [3] - 庭审于2025年10月20日至22日进行,最终仲裁裁决书于2025年12月19日作出 [3] - 公司聘请国内外专业律所组建应诉团队,梳理履约证据并邀请技术专家出具证言 [2]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仲裁结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 在对方履行裁决义务、相关款项到账的会计年度,将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 - 公司将依据仲裁裁决积极推进款项回收事宜,具体财务影响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3]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