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概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5日审议通过议案,确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计划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 [3]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6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428,7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27% [2][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确定为2025年12月25日 [2][3] 股权激励计划历史实施与调整情况 - 激励计划于2023年11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计划的407人调整为331人,授予总量由14,795,176股调整为12,133,923股,实际向33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1,175,662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5] - 2024年5月30日,公司向1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了349,537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股票已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 [6] 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安排与股份结构影响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12月25日上市日起满24个月后进入解除限售期,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24日期满 [7] - 在330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26名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或不再符合资格,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8] - 本次计划解除限售股份总额原为4,470,110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428,745股,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合计117,184股限制性股票 [8] - 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79,270股 [8] 相关审议程序与中介机构意见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10][11]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12]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1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