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300630)投资者索赔获得胜诉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21年至2022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1][4] - 造假手段包括: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虚假确认收入利润,以及将不具有控制权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 [1][2][5] - 2021年合计多计营业收入5.14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多计利润总额3.080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 [2][6] - 2022年合计多计营业收入5.15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6%,多计利润总额3.874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27% [2][6] - 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2][6]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重要进展,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 [1][3] - 代理律师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工作,并于2025年12月18日再次代理投资者向海口中院提交立案 [1][4]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