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刑事判决书》及《刑事裁定书》的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害单位,涉及一起针对被告单位广西桂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文良天的刑事诉讼案件 [2] - 案件已由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3] - 案件处于终审裁定阶段 [2] 判决及裁定结果 - 法院终审裁定,依法追缴被告单位广西桂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非法获利人民币52,152,026.65元,退赔给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3] -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3] 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如相关款项能成功追回,将相应增加公司净利润 [2][6] - 但根据查询,被告单位桂圳装饰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7]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1,328万元 [4] - 该金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 [4] -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808万元,作为被告的涉及金额约520万元 [4] - 公司声明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5]